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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胡锦涛文选》学习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 12- 12 00: 00 浏览次数:

各支部、处室: 

  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文选〉》的通知》(丽委发〔201631号),局党组制定了《〈胡锦涛文选〉学习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守执行,落实好学习任务。 

  附件:《胡锦涛文选》的学习计划 

    

    

               中共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161212   

 

    

中共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胡锦涛文选》的学习计划 

    

  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作出编辑出版《胡锦涛文选》的重大决定。现在,文选已经出版发行,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深入贯彻《中共丽水市委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文选>的通知》,特制定本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线,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正确认识国内外发展大势,齐心协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通过系统和专题学习,提升思想政治理论素质,促进党员干部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 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 

  二、学习要求 

  1.通读《胡锦涛文选》,了解文章组成结构,初步掌握相关理论知识,构建较为完善的知识体系。 

  2.精读《胡锦涛文选》重点章节和段落,充分掌握知识内容。把握精神实质,真正学通弄懂,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理解。 

  3.理论联系实际,要根据个人的岗位和实际特点,在实践工作中发展,坚持理论指导和实践探索辩证统一,不断实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良性互动。 

  4.与我局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相结合,将《胡锦涛文选》的学习纳入支部组织的学习之中。 

  5.各干部职工于1218之前完成一至三篇学习心得,并交至政策法规处林震处。 

  6.办公室购置《胡锦涛文选》发至干部职工,每人一套。 

  三、学习方式 

  1.个人自学,干部职工应当在工作时间之余,努力学习《胡锦涛文选》。 

  2.集中学习,在开展党组学习会议、中心组学习和支部学习会时,组织开展学习《胡锦涛文选》的相关讨论活动。 

  3.专家讲座,邀请相关专家到局开展讲座活动。 


附件

丽城管党组〔2016〕15号.ce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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