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城市管理局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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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城管〔2013〕29号
为积极贯彻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和《丽水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推进卫生城市创建活动,身体力行,倡导我局干部职工健康的生活方式,强化对烟草危害的认识,促使吸烟人员自觉戒烟、控烟,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健康素养,营造和谐、无烟、健康、文明的办公环境,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意义 烟草危害已成为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特别是被动吸烟者遭受的危害更日益引发社会的关注。世界卫生组织已将烟草依赖作为一种慢性病列入国际疾病分类,确认烟草是目前人类健康的最大威胁。烟草烟雾有约7000多种化学物质,其中有60多种致癌物,严重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我国是世界烟草生产和消费量最大的国家,分别占全球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目前,全国约有3.5亿吸烟者,而遭受被动吸烟危害的人数更高达7.4亿,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的人数近120万。大多数吸烟者并没有真正意识到吸烟的危害,也未真正了解吸烟危害健康的严重性。未来30年内,由烟草带来的疾病和死亡会更加严重。因此,认真贯彻落实控烟、禁烟法规,组织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吸烟危害的认识,营造一个健康、清洁、无烟的办公环境,这对推动我局深入开展控烟、禁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有效降低吸烟特别是二手烟对干部职工健康造成的危害,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形成自觉控烟、戒烟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组织 成立无烟单位创建领导小组 组 长:张少荣 副组长:叶金荣、叶旭明、蔡通友、杜军民 成 员:程军、王再明、张作涌、刘建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程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设立六个控烟检查小组及控烟监督员: 第一组:局机关,小组长:王再明(兼);成员:周蕴敏、叶照军、周志刚、刘建荣、林力亚、林震;监督员:张作涌(兼) 第二组:岩泉大队,小组长:李俊;成员:夏品文、杨铁军; 监督员:李立群 第三组:紫金大队,小组长:季蔚;成员:何伟慧、胡守水; 监督员:高燕 第四组:白云大队,小组长:周志凯;成员:王龙健、陈晓蔚;监督员:陈燕 第五组:万象大队,小组长:周华懂;成员:叶庆游、蔡丰华;监督员:周向勇 第六组:环卫大队,小组长:叶良活;成员:何涛、楼鹂; 监督员:楼鹂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控烟工作,消除或减少因吸烟造成的危害,营造健康、清洁的办公环境,是全民健康教育和卫生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健康素质、促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建立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的措施之一。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无烟单位创建工作,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运行良好的控烟工作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2.广泛宣传,人人参与。无烟单位创建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局属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禁烟、控烟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烟草危害相关知识,开展吸烟行为干预,降低吸烟率。通过创建无烟单位活动,树立本单位干部职工健康为本意识,促进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要将无烟单位标准贴在单位显著位置,保证每个职工都能了解掌握标准要求,形成人人从自身做起,并相互监督的氛围,共建无烟环境,使禁烟、控烟工作深入人心。
2013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4月15日印发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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