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丽水市区府前大排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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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城管〔2013〕19号 局属各相关部门: 现将《丽水市区府前大排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丽水市区府前大排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此件公开发布) 2013年3月18日
附件
丽水市区府前大排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市区大排档疏导整治工作,有效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丽水城市品味,按照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要求及大排档整治工作安排,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在近期开展府前大排档专项整治行动。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整治范围及对象 整治范围:府前周边(夜市管理范围)。 整治对象:占道经营、跨门经营的大排档、小吃摊、烧烤摊及其他餐饮类摊贩。 二、组织机构 成立府前周边大排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指挥。 组 长:叶旭明 副组长:胡根和 成 员:罗启文、周华懂、陈恺、桑立俊 由综合支队牵头,市容支队,万象大队,府前中队共同开展对府前周边占道经营、跨门经营的大排档、小吃摊、烧烤摊及其他餐饮类流动摊贩的整治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3日——3月24日) 综合支队负责召集市容支队,府前中队对府前周边餐饮类摊贩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讨论后由综合支队负责制定整治方案;府前中队负责对大排档、小吃摊、烧烤摊及其他餐饮类摊贩经营户逐一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发放温馨提示单。 (二)限期整改(3月25日—3月31日)。综合支队,府前中队对大排档、小吃摊、烧烤摊及其他餐饮类摊贩经营户发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各违法大排档、小吃摊、烧烤摊及其他餐饮类摊贩经营户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改正违法行为。 (三)集中整治取缔阶段(4月1日—4月10日) 综合支队牵头,组织市容支队,万象大队,府前中队等(综合支队6人、市容支队4人、万象大队10人、府前中队4人、警察支队2人)开展集中整治。集中整治组全体成员对府前周边占道经营、跨门经营的大排档、小吃摊、烧烤摊及其他餐饮类摊贩开展集中综合整治活动。 (四)整治巩固阶段(4月11日以后) 1、抓好成果巩固。集中整治过后,府前中队要对府前周边容易出现反弹的重要区域、路段和重要部位安排人员严防死守,确保整治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2、搞好维稳工作。集中整治过后,府前中队要切实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是要做好违章商户的信访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印发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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