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及市政协三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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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城管〔2012〕96号 局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提案、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三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丽城管〔2012〕41 号)精神,为进一步掌握建议与提案的落实进展情况,巩固建议与提案的办理成果,现将2012年度建议与提案主办件“回头看”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少荣 副组长:夏海国、叶金荣、叶旭明、蔡通友、杜军民、陈春良 成 员:程军、王再明、张作涌、叶照军、胡根和、吕建军、季乐天、林震 监督处负责建议与提案“回头看”工作的检查督促及与市人大、市政协的沟通联系工作。 二、“回头看”工作要求 1、各主办件承办部门对建议与提案的落实情况、办理效果进行梳理,对本部门在办理答复时承诺解决、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事项的落实情况、进展情况作出书面答复,及时反馈给建议提案人。 2、各承办部门必须在12 月18日前完成“回头看”工作,并将书面答复、反馈情况提交监督处归档。 3、各承办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回头看”工作,每个建议与提案必须明确具体承办人。 附件:2012年度建议与提案主办件“回头看”分工表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题词:城市管理 建议与提案 回头看 通知 抄送:市委督查室,市人大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11月28日印发
附件 丽城管〔2012〕0096号关于开展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及市政协三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的通知.ce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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