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文件通知

关于印发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1年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 07- 20 15: 21 浏览次数:

局属各单位:

    《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1年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O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1年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各级机关开展深化作风建设活动的部署要求,继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成果,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的总要求,以“提升执行力、合力优环境、实现高绩效、服务‘十二五’”为主题,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活动,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水平,为推进城市化发展,加快“六城联创”,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作风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提升执行力。切实解决当前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群众观念淡漠,不执行、慢执行、虚执行、呆执行、乱执行等“庸懒散”现象比较突出的问题,增强党员干部执行到位的意识,促使党员干部形成“勤思勤为不懈怠、脚踏实地不漂浮、立说立行争朝夕”的优良作风,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抓工作落实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改善软环境。立足于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和干事创业的人文环境,推进部门职能转变,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落实好联系群众的制度规定,倾听群众呼声,畅通群众诉求,反映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三)进一步开创新业绩。全面开展绩效评估,推动每个部门、每位干部干事创业,主动履行工作职责,自觉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把思路变为行动、把行动变为成果的执行力,推动落实科学的城市管理理念,加大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力度,努力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为建设“富饶秀美、和谐安康”的新丽水创造出优良业绩。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执行理念。

深化科学发展观、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牢把握和自觉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自觉把服务群众、造福百姓、促进发展作为最大责任,牢筑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开展“讲大局、鼓干劲、守纪律、正作风”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落实换届纪律“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的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保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顺利进行。(牵头单位:政治处)

开展“作风建设正反典型”学习教育活动。学习省第七地质大队丽水基地“地勘精神”等先进事迹,把学习先进典型转化为改进作风,优化环境,推动工作,争创业绩的具体行动。开展反面典型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醒、鞭策作用。(牵头单位:政治处)

(二)加强能力锻炼,进一步提升执行能力。

按照中央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认真学习“十二五”规划,全面理解和把握战略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推广“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力量在一线配置,感情在一线建立,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政策在一线落实,作风在一线养成,形象在一线树立。(牵头单位:政治处)

深入研究市容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难和问题,建立和完善摊贩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对摊贩的管理,认真抓好马路市场整治、户外广告管理、咪表停车管理,加大对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好市容环境秩序。(牵头单位:市容支队)

积极探索违法建筑源头监管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基层组织和市民的联动,加大对违法建筑的处置力度,切实预防和减少新发违法建筑,化解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牵头单位:规划支队)

继续拓展城市管理执法职能,加强噪音污染、油烟污染、破坏绿化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查处与市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违法违章行为,积极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执法示范社区创建、绿色护考、燃气安全检查等活动,不断改善市民生活环境。(牵头单位:综合支队)

(三)加强效能建设,进一步提升执行效率。

严格落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承诺制,认真做好群众投诉举报的登记受理工作,迅速按流程进行派遣,对群众举报投诉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加强对投诉举报办理情况的督查,并及时将办理结果进行反馈。(牵头单位:指挥中心)

推行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工作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广大执法队员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局领导部署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专项监督检查力度,及时通报工作完成情况。(牵头单位:监督处)

(四)加强经验总结,进一步完善执行机制。

继续抓好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事承诺制的落实。认真落实问责制,加大问责力度,建立和完善市区十件实事、实事实办项目以及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任务的办理落实机制,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牵头单位:监督处)

(五)加强服务改进,进一步优化执行流程。

按照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服务职能,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坚持依法行政,提倡“劝告式”执法、柔性执法、“三步曲”执法等好的做法,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牵头单位:法制处)

(六)加强厉行节约,进一步降低执行成本。

加强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惩治奢靡之风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加强公用经费管理,继续抓好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和公务支出费用月结月公开制度,坚持良好的文风会风,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牵头单位:办公室)

(七)加强领导带头,进一步营造执行氛围。

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支队(中心)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做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的表率,带头开展“九个一”活动,一是学习一本执行力建设相关读物(《执行重在到位》、《关键在于落实》、《没有任何借口》);二是接受一次作风建设警示教育;三是组织开展执行力建设专题讨论;四是进行一次深入调研;五是开展一次班子成员与科室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六是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七是联系帮扶一户困难群众;八是协同解决涉及重大项目推进、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产业发展中的一个难题;九是包案解决一件疑难信访,形成“人人讲执行,事事抓执行”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5月)

1.成立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2.制定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3.开展动员部署。

(二)深入开展,全面推进。(6-10月)

1.学习教育。认真学习理解深化作风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开展“讲大局、鼓干劲、守纪律、正作风”主题教育和“作风建设正反典型”学习教育活动,并组织讨论。

2.推动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解决当前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市委、市政府部署各项工作任务以及年度重点工作,实行领导包案负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3.组织评议。全面开展绩效评估,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对城管执法工作以及执法队伍作风进行考察,定期不定期对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把绩效评估与年度综合考核有机结合,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总结提高。深入自查分析深化作风建设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形成作风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开展深化作风建设活动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局属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化作风建设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工作部署协调,根据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牵头单位在组织好本单位的作风建设活动外,要结合各自牵头的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具体工作目标和落实措施。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办公室、政治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监督处等处室要充分发挥作风建设工作机构的组织协调职能,加强对工作的具体指导和监督检查,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定期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要坚持动真碰硬,严格落实《问责制》,敢于对深化作风建设过程中“不执行、慢执行、虚执行、呆执行、乱执行”的负面典型进行批评、通报、处理,以抓督查、抓典型来推动作风的转变。

(三)坚持统筹推进,确保取得实际成效。深化作风建设活动要紧贴中心,围绕大局,把作风建设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和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尤其是要与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的执行力、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局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统筹兼顾、相互推进。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大力营造深化作风建设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正面宣传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积极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树立城管执法队伍的新形象。

 

 

 

 

主题词:作风建设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效能办。


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1531日印发 


附件

丽执法〔2011〕0035号关于印发《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1年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ceb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