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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1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 07- 18 10: 00 浏览次数:

局属各单位:

    《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1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1年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契机,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紧紧围绕大力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以构建城管执法文化为目标,着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深入推进执法队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城管执法工作文明和谐水平,为促进丽水城市管理新一轮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一、创新工作载体,深入贯彻城市共建共管共享理念

1.开展城市“共建共管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城市共建共管共享理念,通过示范社区(村)的创建,充分发挥广大市民的主人翁作用,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承担市民责任,履行市民义务,享受市民权利,享受良好的城市环境和秩序,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2.开展城管执法进机关、进学校活动。继续以宣传、服务为主题,在市区各机关、学校开展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让各机关单位、学校正确认识城管执法工作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认真履行好各自的“门前三包”职责。使广大市民从不同角度了解和理解城管执法工作,形成人人支持城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3.开展“我推荐身边的城市管理热心人”活动。围绕“城市共建共管共享”主题,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热心人推荐评选机制,在处州晚报、丽水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全社会参与推荐、评选身边的城市管理热心人活动。充分利用推荐评选这个平台,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关心城市发展、关爱城市环境秩序,做城市管理热心人。

二、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构建城管执法文化

1.继续加大城管文化建设力度。以建设“文明、公正、勤廉、创新、高效”的城管执法文化为目标,全面总结提炼城管精神,教育引导队员转变简单粗暴的执法理念,文明执法,公平公正办案,维护社会正义。进一步深化信用文化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建设、服务文化建设等系列文化建设,办好内部刊物、门户网站,开展健康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增强队伍凝聚力和团队精神。

2.不断完善城管执法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城管执法相关工作制度,狠抓落实,切实规范队员执法行为。以“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为重要抓手,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和完善问责制,进一步完善问责内容、细化问责程序、强化问责考核,把问责、考核与激励有机结合起来,构建内部责任明确、目标清晰、激励有效的队伍管理机制,为不断加强城管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3.努力构建城管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加强教育学习,把各项制度的外部监督约束转变为广大队员的自觉行为,逐步形成城管执法的核心价值观。在工作方式上讲究执法公平、公正、文明,及时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工作作风上讲究清正廉洁,杜绝吃拿卡要等行为;强化服务为民意识,坚持服务基层、服务民生,增强服务社会和谐发展的内在动力,积极探索服务新载体、新途径。

三、突出工作主线,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1.强化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等文明创建活动。自我加压,进一步加大文明单位创建力度,发挥文明单位在生态文明城市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以青年文明号创建为抓手,不断完善基层执法岗亭和对外服务窗口的管理和考核机制,强化队员的文明执法意识,不断提高青年文明号的工作水平。

2.加强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建设。围绕城市管理工作中心,针对影响城市环境脏乱差的市民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劝导教育,对部分普遍的不文明行为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进行曝光。公布热线电话,集中开展“不文明行为”调查,广泛发动市民发现、检查自身和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同时,加大对城市管理中不文明行为的劝导整治,引导市民逐步养成“讲道德、讲礼仪、讲文明”的习惯。

3.开展“做文明有礼丽水人”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市文明委的工作部署,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以“做文明有礼丽水人”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把文明礼仪普及教育与完善工作人员日常规范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做到“六个文明有礼”,即言行举止文明有礼、公共场合文明有礼、邻里相处文明有礼、行路驾车文明有礼、旅游观光文明有礼、网上交流文明有礼。积极参与爱国主义教育、百万市民学礼仪等文明实践活动。

4.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以“六城联创”为契机,以城市环境综合大整治为抓手,以城市“破三难”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市容市貌整治、违法建筑整治和环境噪音、油烟污染等整治工作,集中力量解决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违法饲养家禽家畜等难题,扎实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先进城市创建工作。

四、激发工作活力,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力度

1.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全面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践行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精神,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宣传教育,学习践行职业道德规范。结合城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并贯彻《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全面深化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把职业道德教育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运用局执法网站、知识竞赛等载体,大力宣传职业道德,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

2.积极开展职业道德先进申报评选活动。按照省建设厅的要求,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参加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申报评选工作,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积极组织参加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职业道德”演讲比赛。坚持以城市为家,进一步强化敬业务实的精神,不断改进执法方式和工作技巧,做坚定的城市守护者。

3.继续推进“争创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队员”活动。结合城管工作实际,把学习作为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突出工作主题和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加,形成学习中工作,工作中学习的良好氛围。继续组织开展执法办案技能评比活动,评选办案先进中队和办案能手,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能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执法效能的动力。

 

 

主题词:综合  2011    精神文明    工作要点

 

 

   

抄送:省建设厅文明办、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

市政协办、市文明委。

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1年3月22日印发     


附件

丽执法〔2011〕0017号关于印发《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1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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