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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数字城管工作实施目标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 05- 12 16: 16 浏览次数:

 

 

丽执法〔201040

 

    关于对数字城管工作实施目标管理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2010年起,数字城管工作已被市委、市政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为切实提高数字城管运行实效,丽水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下发了《关于对数字城管工作实施目标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根据《通知》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10年确保我局数字城管案件案率达到90%,时结案率达到75%。

二、基本思路

我局对数字城管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其旨在落实“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解决”的要求,切实提高数字城管运行实效。在目标设定中,将充分体现问题解决的及时性,管理过程的动态性,强化管理的主动性,提高管理的实效性,力求做到客观、公正和准确。

三、具体做法

目标管理将实行“先通报、再考核、最后问责”的办法。具体做法:

1、局指挥中心按月做好结案率和及时结案率情况的统计工作,并在局OA系统上进行通报。

2、局政治处、监督处等相关处室根据有关规定,年终对各单位数字城管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3、局政治处、监督处等相关处室对各单位违反数字城管工作有关要求和规定的行为进行问责。

四、主要评价指标

 

结案数

结案率―———————————

应解决数-缓办数

 

                  及时结案数

及时结案率 ——————————

结案数

(结案率统计及相关说明,详见附件1)。

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数字城管案件结案率和及时结案率以丽水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最终发布数据为准。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实施数字城管工作目标管理,是落实“三个第一”要求,切实发挥数字城管应有效益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接收和答复数字城管案件,做到接收及时、答复规范。

2、完善制度。实施数字城管,建立制度是基础。各有关单位要对照数字城管的要求,结合实际,仔细研究,深入探讨,建立符合各单位实际的数字城管工作机制,做到有章可循。

3、梳理流程。实施数字城管,梳理流程是关键。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数字城管工作的要求,坚持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的原则,深入分析本单位和管理辖区的工作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切实提高数字城管结案率和及时结案率。

 

附件:1、数字城管结案率统计办法及相关说明

2、数字城管工作目标管理评分细则

  

 

年五月六日


 

附件1:

 

数字城管结案率统计办法及相关说明

 

一、总体思路

评价指标将充分体现“问题解决的及时性、管理过程的动态性、强化管理的主动性、提高管理的实效性”,以结果为导向,将问题的解决作为评价的基础,并按职责剔除非属被考核评价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从而达到客观、公正、准确的要求。

二、计算公式

 

结案数

结案率―————————————

应解决数-缓办数

 

                 及时结案数

及时结案率―——————————

结案数

 

三、指标解释

应解决数:各单位收到的案卷中,在统计时段内已到期应结案的案卷数。

缓办数:应解决的案卷中正在缓办的案卷数。

处理中数:应解决数-缓办数-本期结案数。

结案数:应解决的案卷中,已经结案的案卷数(指被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核查通过并已存档的案卷数)。

结案率:结案数/(应解决数-缓办数)。

超时结案数:结案案卷中,在各单位处理超时的案卷数(在专业部门处理阶段亮红灯)。

及时结案数:结案数-超时结案数。

及时结案率:及时结案数/结案数。

四、计算口径

1、计时方法:采用累计计时的方法。(同一案件多次派至同一部门实行处置时间累计计时,如案卷派至不同部门不实行累计计时)

2、处置时间:一般问题与政府部门作息时间相一致,周六、周日与其它节假日不计算处置时间;紧急问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处置完成,法定休息时间也计处置时间。

3、各环节时间:立案、派遣、督查、发核查、结案为1小时,核查为2小时,处置时限以指挥手册为准。

4、缓办、延期数:设定一定的比率:缓办率为2%,延期率为8%,(缓办次数=累计应解决数*缓办率,延期次数=累计应解决数*延期率)不足1次按1次来计算。一般缓办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一般延期时限为原处置时限的一倍或二倍。在规定比率内,各单位申请缓办或延期的,缓办案件在应解决件中扣除,延期案件的处置时限为原处置时限加上经批准的延期时限;超出规定比率的,不予延期或缓办操作;特殊情况,书面申请再行研究是否给予延期或缓办。紧急问题不允许延期和缓办。领导交办、110社会联动办转交、数字城管热线举报投诉的案卷,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给予延期或缓办。

5、案卷标示:红色:紧急案卷;黄色:领导交办、110社会联动办转交、数字城管热线举报投诉的案卷;绿色:一般案卷。

6、其他:履行指挥职责的分中心,派遣与处置一并作为及时率计时;各环节及全过程处置时间分别以红、黄、绿灯显示,红灯表示超时、黄等表示即将超时,绿灯表示尚未超时。

五、紧急问题

紧急问题包括各类井盖缺失;消防设施(消防栓)、环卫取水栓、绿化取水栓、公共自来水管大量漏水;杆线(电杆、路灯杆)、行道树倒伏或影响安全吊挂等。

六、相关问题处置程序

1、部件处置程序。涉及到井盖类、雨水箅子之类的案卷,如需采取工程性措施的,处置部门在2小时内做好现场维护的先结案,再作为新的案卷重新采集、派遣,专业部门处置时间为3天。其它需采取工程性措施的事、件,在2小时内做好现场维护或设置施工警示牌可先结案,再作为新的案卷采集、派遣,专业部门处置时间为3-10天。

2、施工废弃料的处置时间从原来的1天改为2天;消防设施的处置时间从原来的3小时改为1天。

 


 

附件2:

 

数字城管工作目标管理评分细则

 

根据《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目标

2010年确保数字城管问题结案率达到90%,及时结案率达到75%。

二、评分标准

总分为100分,实行扣分制,扣完为止

1、        结案率。(50分)

结案率达到90%(含),得50分,未达到90%的,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

2、及时结案率。(30分)

及时结案率达到75%(含),得30分,未达到75%的,每少1个百分点扣2分。

3、紧急案卷处置情况。(5分)

结案率未达到100%的,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及时结案率未达到90%的,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

4、领导交办、110社会联动办转交、数字城管热线举报投诉案卷处置情况。(5分)

回复率未达到100%的,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及时回复率未达到90%,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结案率未达到90%,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及时结案率未达到75%的,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

5、案卷谎报情况。(5分)

未出现案卷谎报及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推卸责任等)情况的,得5分;涉嫌谎报案卷的,即出现二次(含)以上核查未通过的案卷,每件扣0.5分;弄虚作假的每次(件)扣1分。

6、督办落实情况。(5分)

没有被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局监督处书面督办或落实情况良好的,得5分;对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局监督处书面督办通知书中要求落实的问题或工作执行不到位的每次(件)扣2分。

三、考核与问责

1、局政治处、监督处等相关处室每月对各单位数字城管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列入本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2、根据《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问责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有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①数字城管督办案件未按时反馈的,一个月达三次以上,全年累计十次以上;数字城管派遣案件无故未在办理程序规定的期限内办结,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三个月办结率未达90%的;

②在办理数字城管案件中有谎报结案行为的;

③对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局监督处书面督办通知书中要求落实的问题执行不到位或无特殊原因未在期限内办理的。

 

 

 

 

主题词:数字城管  目标管理   通知

 

 

   

抄送:市府办,市文明办,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0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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