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文件通知

加强内部管理 促进工作转变——丽水市城管执法局“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总结

发布日期: 2010- 12- 23 11: 34 浏览次数:

 

丽执法〔201098

 

 

 


加强内部管理  促进工作转变

——丽水市城管执法局“深化作风建设年”

活动总结

     

今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各级机关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深入开展了“深入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市委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指导下,全局各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按照我局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部署,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各项活动扎实深入开展。通过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干部职工中存在的“滑、阻、野、假、贪”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明显增强,呈现了外围条件向好、内部士气向上、工作成效开始显现的良好局面。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局党组始终把“深入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加强了对活动开展的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各项工作。一是局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市“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后,局党组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学习市委意见、工作方案和朱晨书记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等精神和要求,明确了局“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和责任处室。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市委意见和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局“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开展活动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将“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我局正在开展的“内部管理年”活动有机结合。三是抓好工作部署。2010年5月25日召开了“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对活动进行了思想动员,全面部署“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各项工作,研究制定了各阶段实施计划和工作日程表,明确工作任务,确保了活动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二)加强学习教育,提高队伍素质。我们始终把执法队伍素质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针对近年来执法队伍中存在的执法队员素质较差、执法方式简单、执法不文明、执法不公平公正、执法效能低下等问题,我们强化了对执法队伍的学习教育。一是开展政治理论教育。坚持每月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支部学习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二届六次全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精神,开展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养;二是开展典型案例大讨论。通过召开全体执法队员会、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局属各单位讨论会等形成,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讨论市作风建设办编写的典型材料和我局根据实际情况编写的典型案例材料,110名党员干部都撰写了学习心得,学习先进、解剖自己,以身边的榜样教育、鼓励全体执法队员,在全局营造了学先赶超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全局干部职工业务培训。组织全局执法干部开展了规划违章模拟办案实战测试,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能力、常用法律文书的制作水平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掌握情况进行了检测和考察,有效锻炼执法队员的办案实战能力;四是推行了先教育、再警告、后处罚的“三步曲”执法模式。当执法队员对违法市容市貌的经营户进行执法时,首先对经营户进行温馨提示和批评教育;如果经营户经批评教育不听的或虽听劝告但第二次还是违法经营时,即对其予以严肃警告;如果经营户被警告后还不听并继续对抗或虽然听从劝告但第三次又遇到的则按有关规定予以严格处罚。同时,把违章当事人的违章事实、违章时间、违章地点和教育、警告、处罚等情况都详细记录在案,建立台帐,做到实施处罚有理有据,规范队伍的执法行为,提升文明和谐的执法形象。

(三)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工作效率。体制机制是我们能够抓好工作的根本。在“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我局着力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开拓一个良好的执法平台。一是创新改革城市管理体制。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从2009年以来开展了执法体制调整,在市区四个街道和市环卫处派驻了执法大队,由所在单位和执法局实行双重管理,实现了执法队伍的下沉,加强了基层执法力量。各街道积极把城市管理责任落实到社区、城中村,建立了市、区、街道、社区(城中村)相互衔接、合理分工和规范高效的管理和责任体制。经过沟通协调,我局和莲都区政府将共同对街道城市管理工作实施目标考核,基层执法大队按照城市管理要求对社区、城中村进行责任考核,充分发挥了莲都区政府的主体作用和街道、社区、城中村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建立城市共建共管机制。为了实现“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目标,我们积极探索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新方法,在市区全面启动了“城市共建共管”活动,与广大商家单位签订《城市共建共管协议》,动员商家单位参与到城市管理中,积极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履行自主管理城市市容市貌、维护经营秩序等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责任和义务。目前,我局已经和480余个商家单位签订了《城市共建共管协议》。同时,我们还主动与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健全共建共管机制,把城市管理的社会责任落到了实处。三是建立效能问责制,增强队伍自律管理。针对干部队伍存在的责任心、事业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我们制定了《问责暂行办法》,对干部动真格,大兴“治懒、治滑、治贪、治野、治阻”之风。《问责暂行办法》包括了廉洁自律、队容队纪、工作作风、工作职能等10条48项内容,明确问责程序、内容和标准,形成了一整套严密、严格的问责体系。问责制度涵盖了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党风廉政的建设、规章制度的遵守、局内部各部门工作的相互配合、执法过程的过错行为、社会公德等各方面的内容,体现了全面性;对执法队员在工作、生活中的一些具体的不良行为也设定了问责条款,体现了具体性;同时,还对违规违纪行为由谁负责问责、如何问责作了详尽的规定,体现了可操作性。自实行问责制以来,共组织暗访和督查100次,问责24人,被问责单位2个,处理违规人员109人次,其中有2名执法队员被清退。四是建立每月目标考核机制。为进一步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增强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我们实行了工作目标考核监督激励机制。首先明确工作任务。根据局党组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按照局属各部门的岗位职责,分别制定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对每项工作都提出了工作要求和考核细则,做到任务具体、要求明确、考核可行。其次实行月考月报制。根据局属各部门的工作目标,我们采取了月考月报累计计分法,即各处(室)、中心、支队(分局)、大队对自己享有考核权的事项,每月对被考核单位实行考核。如果被考核单位有加分、扣分事项的,当即记载清楚,在次月的3日前对上月各单位的考核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公布,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年终根据每月考核结果,进行绩效评价,评出优胜单位。再次实行分类考核制。考核分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两类,共性目标为大家都要做到和完成的事项,个性目标则是根据各单位工作情况而确定不同的指标体系。同时,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职责的可比性,将支队、大队、机关处室分别按照不同的工作要求实行考核,最后强化考核监督。监督处不仅负责对各部门每月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而且对各部门的加分、扣分情况进行监督,从而使我局工作形成“月月有目标任务、月月有工作进度、月月有考核督查”的考核模式。五是完善内部公务管理制度,不断降低公务支出。我们继续开展了“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惩治奢靡之风”专项行动。修定了《车辆管理制度》、《接待工作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慰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议制度》、《公文处理制度》,规范了内部管理;深入开展了节能降耗活动。在全局开展了节约用油、节约用纸、节约用水、节约用电“四个节约”节能降耗活动,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树立低碳生活理念。公开公示,加强监管。局办公室对各处(室)、支队、大队公务消费具体情况每月进行公开,对存在费用超标问题的处(室),要求其说明原因,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公用经费同比减少9.42万元,下降了45% ;会议经费同比减少了1.98万元,下降了15%;公务车经费同比下降了13.22万元,下降了12%;公务接待同比减少了16.47万元,下降了24%。六是完善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有关制度。制定完善了《查处违法案件的若干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标准》、《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等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办案的标准,明确了责任。

(四)解决突出问题,增强干部职工执行力。在“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我局领导率先垂范,深入一线,开展广泛调查研究,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了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三大难题,实行领导破解难题责任制,狠抓工作落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

1.认真抓好流动摊贩、马路市场、户外广告等工作,破解城市管理脏乱差难题。一是严格管理标准,实施流动摊贩定点疏导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市容改造工作,我们按照“建档归类、定点疏导、规范管理、退堵到位”16字方针,开展了流动摊贩定点疏导整治工作,制订了《2010年度丽水市区流动摊贩疏导工作实施方案》,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方针,对流动摊贩进行了全面规范管理,彻底结束执法者与摊贩的“猫鼠游戏”到目前为止,共登记市区流动摊贩1119人,划定疏导点58处,已安排疏导流动摊贩1041个,疏导率为93%。同时,对疏导点摊位进行划线编号,制作安装便民亭。建立摊贩管理长效机制,主要由街道社区招聘城管员,加强对摊贩的日常管理,执法队员为他们提供执法保障。二是顺利实施人行道违停处罚工作和咪表停车管理工作。广泛开展了人行道违法停车行政处罚宣传和温馨提示工作,从6月14日起,正式对市区人行道的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拍照取证并实施处罚。截至11月底,累计有效采集违法停车5683件,已实施处罚2181辆(其中现场处罚1207辆)。积极做好市区咪表停车管理一期工程咪表停车收费路段确定和停车泊位资源调查摸底工作,确定市区道路停车泊位569个,该系统于10月15日进入试运行,10月28日正式开展停车收费管理。三是府前菜市场周边市场化管理试点取得成功。为配合市政府的府前菜市场改造工程,彻底改变府前菜场周边面貌,加强城市管理力量、节省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我局在该区域开展了市容市场化管理试点。首先组织全局力量集中开展了大整治,并制定规范管理标准,从6月21日开始,由市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我局提供指导监督与执法保障服务。实行市场化管理后,府前菜市场周边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四是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今年以来,我局对市区现有351处大型、墙体等户外广告进行排查归类,开展行政中心周边、环南明湖周边、西出入口的户外广告集中整治,制定了《丽水市区西出入口广告整治规划设计》方案,开展了西出入口店招店牌工作;研究制定了《市区横幅类广告悬挂管理暂行办法》,对横幅类广告进行了规范管理;结合中山街文明示范街创建,首先取得了该街区的灯箱广告管理权,与原受托经营单位(丽水电视台下属的广播电视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沟通,待《市区店牌店招和户外广告详细规划》正式出台后,将依据规划制订具体设计方案;接管了市区户外广告审批管理工作。

2.加强对违法建筑的源头管理,积极推进历史遗留违章处置,破解违法建筑拆除难难题。一是积极推进万象山旅游项目。今年4月,市委指定我局为万象山旅游项目建设的牵头单位。我局召集相关单位召开协调会议,成立组织机构,建立万象山创园项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了《万象山旅游项目工作方案》和《万象山旅游项目违章建筑处置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我局负责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规划支队对涉及的110户3183平方米的违章建筑进行了调查摸底,已拆除违章建筑640余平方米,并对其他违章处置启动了法律程序。万象山旅游项目整体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加强新违法建筑的管理。建立市区城中村(社区)和小区物业公司监管违法建设行为考核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的教育引导和日常巡查监管作用,从源头上减少违法建设案件的发生;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劳社保局五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建设行为实行抄告制度》,增强了机关工作人员模范遵守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意识;加大违法建筑处置力度,今年以来,共查处违法建设案件789件,拆除违法建筑361处34537.07平方米,同比增加了近50%。三是推进历史遗留违章建筑的区域试点工作,逐步清理市区历史遗留的违章建筑。由于市区大量历史违章建筑的存在,不仅破坏规划管理秩序,导致违法建设行为的蔓延,而且严重影响城市重大项目的拆迁工作。为破解历史违章之一难题,我局成立办案中心,全力推进了白云花苑、万象山违章的区域整治工作,并对已申报的历史遗留违章案件(共1191件)进行梳理。在实践中经过调查论证,终于形成了较为科学的处置办法,目前这一办法已通过市政府出台了《丽水市区查处历史遗留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的若干规定》,这对市区历史遗留违章进行全面彻底解决是一次重大的突破。

3.开展市区噪声防治工作,提高城区环境质量,破解城市环境嘈杂的难题。我们以“绿色护考”行动为载体,组织开展丽水城区小金属加工点、娱乐场所等噪声源的调查摸底工作,充分掌握噪声源的详细情况,加强监管,力求将噪声污染事件发生率降到最低。建立投诉人登记台帐,积极与投诉人联系沟通,及时反馈噪声污染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同时联合市环保局监测站对城区夜间施工工地、娱乐场所进行夜间噪声检测,严查噪声超标行为。积极启动“三符合社区”创建工作。制定“三符合”社区(村)创建管理标准和创建方案。对4个社区(村)的生活噪声污染源、绿化情况、瓶装燃气经营点等情况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建档,在西银苑社区(村)开展创建试点,取得良好成效。

二、主要成效

通过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积极创新创优,我局工作面貌可以说有了很大的改变。创新了工作机制,提高了服务水平,解决了一些难点问题,干部职工士气积极向上,在全局初步形成了敬业、公平、廉洁、创新的一种执法氛围。

(一)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精神面貌和工作态度进一步好转。“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的明显转变。一是和谐执法理念进一步增强。“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的执法理念已深入人心,在执法过程中,广大队员严格执行“三步曲”执法模式,彻底杜绝了野蛮粗暴、不文明的执法行为,始终把和谐执法、文明执法贯穿到工作的始终,执法工作冲突、暴力抗法明显减少。一年多来,执法工作中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二是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过程做到有章可循,执法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执法行为更加公平公正,更加注重执法方式的转变,注重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如在发现违法苗头时,能及时通过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积极动员当事人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实现违法行为强制执行向主动整改转变。如今年上半年规划支队就劝服63户违法户自行拆除整改,违法建筑面积达3405.04平方米,违法当事人主动整改数显著提高,三是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执法队员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大大增强,时时提醒自己的责任所在,时时注意自己履行职责的情况,不敢推诿扯皮,不敢推责搪塞,对所有案件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解决”,案件办结率不断提高。到11月份,全局共接听96310投诉举报电话2785件,总量同比下降了16.94%办结率达100%共受理数字城管案件10783件,数字城管案件结案率达99.79%、及时结案率达92.04%结案率同比提高1%及时结案率同比提高了48%受理相关部门转派的信访(效能)件296件(其中受理效能办效能件241件),全部按时、按要求完成,无一退回重办,办结率100%。同时,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以来, “滑、阻、野、假、贪”现象明显减少,被问责的人次明显下降,创先争优的氛围不断浓厚,队伍形象不断好转。

(二)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的意识不断增强,推动了难点问题的解决。局党组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城管重点难点任务的落实。吴小平局长多次到莲都区街道办事处、执法大队等地开展调查研究,听取街道党委、政府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基层工作存在的问题,多次到执法一线指导流动摊贩疏导和马路市场疏导规范、中山街文明示范街创建、道路停车收费(咪表停车)、万象山旅游项目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局党组其他人员也都带领处室、支队长,围绕我局9个重点工作和其他工作进行调研,破解城市管理的难题,帮助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目前,我局流动摊贩疏导和马路市场疏导规范、道路停车收费(咪表停车)、万象山旅游项目违法建筑整治三件实事任务进展顺利。

(三)争先创优、改革创新意识不断增强,执法工作进一步拓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是社会的新生事物,全国来看,目前还没有一套统一的、规范的管理模式,一切都仍处在探索、实践和完善当中。我们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开展了体制机制的改革,进行了一系列的试点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方式进一步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活力明显增强。

三、2011年工作思路

这次“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市委、市府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照城市管理执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对照群众的新期盼,我局的工作还存在的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有的执法队员的敬业精神还不够,对工作疲于应付,服务意识和责任心还不够强;有的执法队员重视并善于学习的习惯还没有完全养成,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的认识和研究不深不透;有的执法队员运用理论推动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一些规章制度的落实还不够到位;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城管执法与管理的关系需要进一步融合,执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对此,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一)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执法良好形象。抓机关作风建设不是一蹴而就,更不是一劳永逸的事,贵在坚持、难在坚持。坚持把作风建设与局工作任务相结合,作风建设常抓不懈,贯穿始终,切实纠正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能力、工作方法、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为社会和老百姓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积极培养执法文化。通过开展学习教育、正面典型的宣传、反面典型的剖析等活动,宏扬一种积极向上的氛围,逐步培养起公平文明、廉洁高效、敬业创新的执法文化。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效率。进一步深化工作目标考核制和问责制,建立奖惩激励机制,不断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下大力气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真正做到靠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四)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提高共建共管意识。加强和各单位、部门的沟通,主动介入源头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科学的城市管理理念,为城市建设决策提供参考,促进城市的发展。

 

 

年十二月十五

 

 

                                                   

 

 

 

 

主题词:作风建设  活动  总结

   

抄送:深化作风建设年办公室


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0年12月15日印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