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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城区大排档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 11- 01 09: 45 浏览次数:

 

丽执法〔201088


局属各单位、警察支队:

现将《关于开展城区大排档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年十月二十八

 

 

关于开展城区大排档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六城联创”工作,有效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丽水城市品味。按照我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根据大排档整治工作安排,我局决定在近期开展大排档专项整治行动。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整治范围和工作重点

在前期开展城区大排档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城区所有存在占道经营、跨门经营等大排档违章现象的道路和区域开展全面整治。按照全面整治、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的指导思想,强化对城区大排档市容秩序的治理,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市容环境质量。

二、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成立大排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指挥。

  长:王迎庆

副组长:程  军、张作涌、王再明、胡根和、林力亚

  员:郑和发、周志刚、刘建荣、吴发征、付文强

  蔚、罗启文、叶良活

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1、监督指挥组:

  长:程 

副组长:张作涌

  员:梅少岳、熊旭颖、王龙健

职责:负责做好整个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整治活动中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质量的监督考核,并督促落实。

2宣传后勤保障组:

  长:林力亚

  员:季祖建、施小飞、张 

  责:负责做好整个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整治活动的媒体联系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本次行动的工作总结。

3、集中整治组:

  长:胡根和

  员:郑和发、周志刚、刘建荣、吴发征

付文强、季  蔚、罗启文、叶良活

整治组下设3个小分队:

(1)综合支队小分队:

负责城区范围内有固定场所占道经营、跨门经营大排档的整治。

(2)市容支队小分队:

负责城区范围内无固定场所占道经营、跨门经营大排档的整治。

(3)执法大队小分队:

负责配合做好各辖区范围内大排档的整治。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8日——10月25日)

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整治方案,对大排档经营户要逐一做好前期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其自行整改;同时要积极联系有关新闻媒体,对此次整治活动全过程进行正面跟踪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26日——11月8日)

1、开展集中整治。集中整治组对城区占道经营、跨门经营等大排档开展集中综合整治活动。

2、搞好协调配合。监督指挥组要负责做好大排档整治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宣传后勤保障组要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后勤保障等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全力做好大排档整治工作。

(三)整治巩固阶段(11月8日——11月30日)

1、抓好成果巩固。集中整治过后,集中整治组要对城区内容易出现反弹的重要区域、路段和重要部位安排人员严防死守,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2、搞好维稳工作。集中整治过后,要切实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是要做好违章商户的信访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主题词:市容  大排档整治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文明办、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0年10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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