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和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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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现将《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和 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和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
2010年 1月 8日 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总结 思路 通知
抄送:市纪委。
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和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 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城管各项事业的发展,2009年,我局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和树立执法队伍新形象的龙头工作来抓,深入贯彻落实《惩防体系》,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机构协调,处室、支队、分局、大队各负其责,执法队员和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稳步发展。 2、明确责任,完善和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3、领导重视,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局一把手积极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总责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惩防体系建设,每年两次听取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局党组一班人率先垂范,加强权力运行中的监督和制约,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把纪检监察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全局形成了一种敬业、公平、廉洁、创新的良好执法氛围。 二、坚持惩防并举,大力构建惩防体系 (一)加强学习教育,构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一是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有关内容的学习。通过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会等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中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市纪委全会精神及《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丽水市建立健全2008-2012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及责任分工》等,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通过学习教育讨论,着力解决影响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明显增强,工作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逐步形成,推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三是认真抓好正反典型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前线》电教片,举办反腐形势报告讲座,集中开展反腐倡廉形势教育,营造廉荣腐耻的良好氛围。四是开展以案说法,结合我局“5.21”队员违纪案件和李冬峰、陈慧朝违纪案件,深入开展队伍作风整顿活动。通过干部大会、党员干部问题分析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认真查找当前队伍在执法工作和生活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同时积极研究完善执法队伍建设的管理制度和长效措施,提高执法队员的反腐拒变能力。五是开展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发放廉政格言小册子、收集廉政格言等活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意识。六是开展反腐倡廉舆论的宣传,在我局网上开设反腐倡廉专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同时积极参加市纪委组织的反腐倡廉宣传月活动,在报刊、电视上宣传我局为企业排忧解难,开辟“绿色办案通道”情况。 (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和约束权力的正确行使 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落实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今年以来,我们结合落实《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贯彻落实(丽水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及责任分工)工作要点》,健全和完善了一批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办案程序规定》,进一步理顺案件办理程序,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能。积极完善和改进全局的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办理管理系统,把所有行政执法案件进行网上操作,局相关部门可以进行网上监督和过程监控, 防止随意办案、违规办案等行为发生。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越权处罚或不正当处罚等情况,启用撤销程序,并追究责任。修改制定了《车辆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接待工作制度》、《慰问制度》等,加强了内部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支出。制定《干部职工问责制》,对不作为、乱作为、办人情案的情况实行问责,促进依法行政,使执法行为更加公开透明、执法人员廉洁高效。这些制度建立以后,我们狠抓了督促落实工作,为保证执法人员正确运用手中权力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找准监督重点,实行关口前移,积极探索监督的途径、方法,健全监督机制,提升监督效果。一是加强重点案件、遗留案件、重复投诉举报案件、重大执法活动的督查。我们对一周举报三次、规划遗留案件、2009年以来立案的251件案件进行重点跟踪监管,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执法公平、公正。二是加强执法队员队容队纪的督查。我们对全局执法队员的工作纪律、执勤、队容等情况每月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强化队伍整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我们共督查32次,专题督察书面报告3次,通报15次。三是加强干部任用的监督。积极推行干部公开竞争上岗制度,今年我局对5个执法大队副队长岗位,全部按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方案,经过民主测评、面试和考察实行公开竞争上岗;对18名协管员进行了公开招聘录用。四是加强对采购物资的监督。对单位办公设备、工作服装和房屋出租等都依法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积极查办案件,确保反腐倡廉工作深入推进。 我们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举报工作,实事求是地做好调查核实工作,今年以来全局共受理96310举报投诉案件3679件,处置率100%;市数字城管指挥监督中心指派案件11954件,办结11779件,结案率98.5%;信访件297件,其中效能中心转办投诉223件,信访局转办25件,来信43件,其他6件,办结281件,办结率94%;市长信箱交办投诉件1件,市领导批示转办件16件,办结率100%,基本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同时加强对违法违纪案件的处理,严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损害执法形象的案件。今年我们对3名队员的违纪事件进行了查处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针对群众反映我局在新村管理中存在着少数队员有吃拿卡要情况,我们积极主动调查查处,在市纪委、区纪委的帮助下,我们对新村管理中有群众反映的队员进行了调查取证,对两名违纪的队员进行了处理,将他们清退出执法队伍。一年来,共处分干部3人,通报批评1人,戒勉谈话4人,清退协管员2人,帮助3名干部澄清事实。 三、加强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 我们把行风建设列为重点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开展“两提高、两降低”效能建设主题活动。一是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及时制定了我局《开展“两提高、两降低”效能建设主题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主题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和领导全局的“两提高、两降低”效能建设主题活动。并于4月10日下午召开副中队长以上干部会议部署“两提高、两降低”效能建设主题活动。二是创新机制,切实提高工作效能。按照“企业服务年”活动要求,我局积极创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创建了专门服务于企业的“绿色办案通道”。创设方便企业服务窗口,简化内部办案流程,加快内部报批速度,并向企业承诺在所提供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于7个工作日内办结案件,切实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今年来,共受理和接办企业申报规划罚款补办案件28件。其中:已办结24件,罚款补办违法建筑面积23933.41平方米,劝导拆除违法建筑面积4330平方米,因处于报批阶段未办2件,暂缓处理2件。我局的这项举措,卢市长于5月20日做了 “此方法很好,望继续抓好落实。”的批示内容予以充分肯定。9月份市纪委、监察局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中在电视报刊上也进行了宣传。三是积极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评比活动。在全局对外窗口、中队开展“满意群众,提高服务”活动,指挥(受理)中心、中山街女子中队等单位积极开展了创建活动,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四是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支出。加强了对机关工作人员节俭意识、成本意识、效能意识的教育,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理念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杜绝奢侈浪费行为。今年,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下降34.74%,车辆运行经费在近三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18.30%,会议费比上年下降27.22%,用水用电因09年增加人员19人,费用比上年增加了0.67万元。五是认真做好服务,注意倾听群众呼声。我局6次做客丽水市广播电台总台“百姓热线”节目,当场解答群众的问题,并对群众投诉举报的21个问题进行核实解决,得到群众的满意。 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一是少数中层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重业务轻廉政建设,认为干部有问题处分就是,缺少预防意识。二是对执法队伍监管力度还不够,特别是对执法队员8小时以外的生活监管不够。 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服从服务于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这一中心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一、坚持“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意识。全面实施“三书两报告”制度,坚持把廉政考核和年度考核有效结合,以严格的考核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廉洁意识。把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大力度,注重实效,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健全廉政教育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党风廉政专题教育。一是完善廉政教育制度。健全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制度,将廉政教育作为思想教育和城管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坚持局党组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制度,重点抓好执法队伍的廉政教育,每季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廉政教育。二是深化廉政教育内容。抓好以党的纪律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组织参观教育基地、反腐倡廉成果展等,增强教育的震慑力;强化党纪、政纪教育,增强全体人员的法制意识和纪律观念。三是创新廉政教育形式。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通过“一把手”上党课、举办廉政报告会、组织观看廉政教育宣传片、廉政文化上墙等多种形式,营造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及全体执法人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三、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贯彻落实<丽水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及责任分工>工作规划》,针对容易发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罚缴分离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继续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制度,严禁乱收滥罚、设置账外账或“小金库”等行为;严格执行《丽水市城市管理和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试行办法》、《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等有关制度,严格执法程序。继续执行案审会制度,特殊案件集体研究决策。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防止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完善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办理管理系统,防止随意办案、违法案件等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越权处罚或不正当处罚等情况,启用撤销程序,并追究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和《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健全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制度,完善干部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和干部谈话提醒制度等。 四、加强监督检查,树立良好行风。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堵塞漏洞,科学管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一是实行廉政承诺制。全局所有执法人员都要就廉洁执法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作出公开承诺,并要认真履行廉政承诺,主动接受监督,并在年终总结考评时,向组织报告个人兑现承诺的情况。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执法人员队容队纪、重点案件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严格按照问责制进行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给予内部纪律处分、党纪政纪处理,直至移送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三是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全面推行“阳光执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拓宽廉政监督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方便群众监督举报。积极发挥市城管监督员作用,监督我局在执法工作和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建立征求意见反馈机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局在廉政建设、效能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 五、惩处违法违纪,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特对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重要性认识,坚持有案必查,违者必究的原则,重点是查处科级以上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执法人员执法犯法的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科级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依法依纪查处和整治科级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肃查处执法队员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持保护、教育与惩治并举,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有什么问题,查处什么问题,对反映党员干部失实的问题及时给予澄清。严格执行《丽水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干部职工工作问责制》,坚持问责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在反腐格局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探索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式方法,为全局工作上新台阶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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