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宁静夏夜、和谐丽水”防噪治噪行动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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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执法〔2008〕15号
关于印发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宁静夏夜、和谐丽水”防噪治噪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警察支队: 现将《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宁静夏夜、和谐丽水”防噪治噪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宁静夏夜、和谐丽水”防噪治噪行动方案
为扎实推进“六城联创”工作,创建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提升市民禁噪、防噪意识,确保中、高考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要求,结合市区噪声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宁静夏夜、和谐丽水”防噪治噪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六城联创”的总体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对城区影响群众生活的噪声污染进行“源头管理,全面整治”,在短时间内“查处一批,整改一批,处罚一批” ,并建立长效监管防治机制,切实提升环保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区环境质量。 二、整治目标 1.基本实现城区范围内各噪声源噪声排放控制在标准范围之内。 2.中、高考期间,12:00至14:30、22:00至次日6:00为严控期。 三、整治时间 2008年5月4日至6月15日 四、整治内容 1、娱乐场所的噪声超标行为。 2、建筑施工的噪声超标行为。 3、商场和音响制品店的高音喇叭促销等噪声超标行为。 4、小型金属(包括建材)加工点、装潢施工点的噪声超标行为。 5、居民生活区、大排挡等其他噪音源的噪声超标行为。 五、任务分工 1、法制处:负责整治活动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上的业务指导和把关,及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 2、监督处:负责整治活动中各分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质量的监督考核。 3、指挥(受理)中心:负责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总体方案的制定;负责整治活动中相关的举报投诉受理工作;负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大型执法活动人员的调度。 4、办公室:负责做好大型执法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并根据各分局的整治工作总结,负责全局(包括阶段性)工作总结。 5、政治处:负责整治活动的媒体联系和新闻报道工作。 6、各分局:根据总体方案,制定分局具体的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具体落实;负责完成本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总结(包括阶段性总结)。 7、警察支队:负责专项行动的执法保障。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5月上旬) 1.召开环保工作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部署工作任务。 2.按照本次整治行动要求,成立分局整治领导小组,合理安排执法力量,同时结合本辖区的具体情况制定详尽的、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和值班表,并于5月10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分局认真做好责任区块各类噪声源,特别是中、高考的考点周边潜在噪声源的调查摸底工作,分类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期间,根据“倡议、教育、查处、打击”的要求,重点宣传“绿色护考”行动意义,争取工作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0日至6月6日) 1.发布《关于开展“宁静夏夜 和谐丽水”防噪治噪行动的通告》及《关于高考、中考期间严格控制噪声扰民的公告》。 2.联合环保部门,据排查台帐,集中力量,开展对娱乐场所、建筑施工工地、商场及音响制品店、小型金属加工点、居民区、大排挡等噪音源噪声超标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大对娱乐场所、群众重复投诉点、考点周边噪声源的监测频率及整治力度;切实查处一批,整改一批,处罚一批。 3.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对“宁静夏夜、和谐丽水” 防噪治噪行动的内容进行宣传,对典型案件进行暴光,引导和鼓励公众共同参与防噪治噪行动行动。 (三)严控阶段(中、高考期) 1.各分局考前对各考点进行回访,及时排除潜在隐患,并针对每个考点的不同情况制定紧急预案。 2.各分局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成立绿色护考保障分队,加强对非办公时段的巡查和处置力度。 3.各分局在高考、中考期间重点加强考场周边环境的监管,考场100米范围内全面禁噪,对违反公告规定的噪声超标行为从严查处。 4.考试期间,在每个考点门口安排力量,对学校附近环境进行全面掌控,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四)督查总结阶段(6月上、中旬) 1、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处室对各分局本次整治行动的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于整治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分局予以批评,督促进一步整改。 2、市局监督处对各分局(中心)的值班情况、案件受理和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3、各分局于6月15日前完成工作总结交市局办公室进行汇总。市局办公室于6月20日前完成我局2007年“绿色护考”的工作总结。 七、工作措施 1、成立机构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由孙福仁副局长任组长,周志刚、郑和发、张作涌、陈晓蔚、季乐天、李俊、柳长林、林力亚为成员。 城南分局、城北分局、开发区分局、指挥中心成立非办公时段“绿色护考”小分队。 2、明确职责任务 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能,落实责任,切切实实把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强化依法和严格管理,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4、严格依法办事 各分局要按照政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快速、有效处理噪声投诉案件,确保本次“绿色护考”整治行动取得成功。 5、强化监督考核 市局监督处负责组织人员,根据整治方案中的安排,对各分局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
主题词:环保 噪声整治 方案 通知 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08年4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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