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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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执法〔2007〕40号
关于成立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警察支队: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区旧城改造工作中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推动市区旧城改造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永康 副组长:陈正巧 成 员:蔡通友 饶连祥 朱军雄 叶照军 柳长林 聂道丛 林力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叶照军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旧城改造工程中违章建筑的调查摸底和立案查处等相关工作。
二OO七年十一月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组织机构 旧城改造 通知 抄 送:市府办,沈仁康常务副市长,叶朝丐副市长 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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