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市区“绿色护考”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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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执法〔2007〕19号
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2007年市区“绿色护考”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警察支队: 为确保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我市中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给本市广大高、中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复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特制定2007年本市高、中考期间 “绿色护考”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按照“治、管、防、宣”的工作思路,确保“绿色护考”行动方案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使市区各噪声污染场所的业主深刻认识到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各业主的禁噪意识,积极落实禁噪行动,为我市广大高、中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复习、休息和考试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高、中考期间“绿色护考”行动方案的实施和整治,基本实现城区范围的娱乐场所、建筑工地、商场和音响制品店、铝合金(大理石)加工点、装潢施工点等噪音源在高考期间控制在排放标准之内,其中22:00时至次日6:00时达到静音标准。 三、整治范围 丽水市中心城区、开发区。 四、整治时间 2007年5月28日—6月16日,其中6月7日至6月8日,6月15日至16日为严控时段。 五、整治内容 1、对娱乐场所的噪声超标行为进行查处。 2、对建筑施工的噪声超标行为进行查处。 3、对商场和音响制品店的高音喇叭等噪声超标行为进行查处。 4、对铝合金(大理石)加工点、装潢施工点的噪声超标行为进行查处。 5、对居民生活区、大排挡等其他噪音源的噪声超标行为进行查处。 六、任务分工 1、法制处:负责整治活动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上的业务指导和把关,及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 2、监督处:负责整治活动中各分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质量的监督考核。 3、指挥(受理)中心:负责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总体方案的制定;负责整治活动中相关的举报投诉受理工作;负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大型执法活动人员的调度。 4、办公室:负责整治活动的工作总结(包括阶段性总结);负责做好大型执法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5、政治处:负责整治活动的媒体联系和新闻报道工作。 6、各分局:根据总体方案,制定分局具体的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具体落实;负责完成本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总结(包括阶段性总结)。 7、警察支队:负责专项行动的执法保障。 七、实施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5月下旬) 1、成立领导小组,部署工作任务。 2、各分局按照本次整治行动要求,成立分局整治领导小组,合理安排执法力量,同时结合本辖区的具体情况制定详尽的、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和值班表,并于5月25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分局应认真做好责任区块噪声源的调查摸底,建立辖区详细的工作台账;在调查摸底期间,根据“倡议、教育、查处、打击”的要求,重点宣传“绿色护考”行动工作要求,争取工作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28日至6月16日) 1、发布“关于高考、中考期间严格控制噪声扰民的公告”。 2、对高考、中考的考点进行走访,掌握考场周边的具体情况。 3、各分局开展一次对娱乐场所、建筑施工工地、商场就音响制品店、小型金属加工点、居民区、大排挡等噪音源噪声超标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4、各分局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成立绿色护考保障分队,加强对非办公时段的巡查和处置力度。 5、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对“绿色护考”的内容进行宣传,对典型案件进行暴光,引导和鼓励公众共同参与“绿色护考”行动。 6、各分局在高考、中考期间重点加强考场周边环境的监管,及时制止考场100米范围内的各种噪声,对违反公告规定的噪声超标行为从严查处。在考试期间,在每个考点门口安排力量,及时对学校附近环境进行掌控,处理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三)督查总结阶段(6月上、中旬) 1、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处室对各分局本次整治行动的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于整治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分局予以批评,督促进一步整改。 2、市局监督处对各分局(中心)的值班情况、案件受理和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3、各分局总体方案要求于6月18日前完成分局工作总结交市局办公室进行汇总。市局办公室于6月20日前完成我局2007年“绿色护考”的工作总结。 八、工作措施 1、成立机构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由市局洪勇华副局长任组长,城南分局叶照军、城北分局叶旭明、开发区分局王再明任副组长;办公室蔡通友、法制处饶连祥、监督处柳长林、指挥中心朱军雄、张作涌、政治处林力亚、警察支队颜锦波任小组成员。朱军雄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城南分局、城北分局、指挥中心成立非办公时段“绿色护考”小分队。 2、明确职责任务 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能,落实责任,切切实实把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强化依法和严格管理,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4、严格依法办事 各分局要按照政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快速、有效处理噪声投诉案件,确保本次“绿色护考”整治行动取得成功。 5、强化监督考核 市局监督处负责组织人员,根据方案中整治的安排,对各分局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
附:“绿色护考”工作日程安排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绿色护考”工作日程安排表
1、5月22日前市局拿出方案(指挥中心); 2、5月23-25日,分局拿出方案(城南、城北分局); 3、5月23-27日,开展噪声源摸排(城南、城北分局); 4、5月28日,发布噪声控制公告(法制处); 5、5月29日,走访考点(分管局长带队,分局、相关处室、中心参加); 6、5月30-31日,开展一次整治(城南、城北分局); 7、5月28日-6月16日,12:00-14:00,19:00-7:00控制噪声,安排人员值班(城南、城北各2名,指挥中心1名,办公室安排车辆); 8、6月7-8日,对丽中、二中考点100米范围内实行静音控制,派人蹲点(城南、城北分局); 9、6月15-16日,对天宁中学、实验学校、括苍中学、大洋路学校、江滨中学、花园路中学、梅山中学七个考点100米范围内实行静音控制,派人蹲点(城南、城北分局)。
主题词:行政执法△ 方案 通知 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07年5月2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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