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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行政联动执法探索
来源: 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07-11-19 16:21
 
 
 

一、行政执法联动机制追溯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是成都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依据共74部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可对349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为了行使好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权限,先后分别成立了墙材革新建筑节能办公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散装水泥办公室、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建设工程施工生产监督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这些直属单位和机关相关处(室)都在按照委托权限和各自职责行使处罚,其实际效果是多头、分散,程序不规范,处罚案件质量不高,出现行政争议,行政机关难辞其究。从2002年成都市建设监察大队成立起推行联动执法模式,即由一个行政执法机构(成都市建设监察大队)集中实施行政处罚权的联动行政执法机制。市建委制定了实施行政处罚工作规程,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规范行政执法分工。规定:机关各业务处和其他直属单位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按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具体实施。适用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的,全部交建设监察大队调查取证,实施行政处罚。
   
二、联动执法新模式
   
建设行政执法联动模式率先在建筑施工现场监察管理上试行,以后逐步拓展到对基本建设程序执法监督管理上。联动执法涉及委内所有业务处室和代行委行政职责的各站、办。基本做法是:建委机关各业务处室、各职能部门和一站式服务窗口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一旦发现涉嫌违法行为后,将其涉嫌违法行为的相关资料移交建设监察大队调查处理,同时停止办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审批手续申请,待违法行为当事人接受建设监察大队调查处理,监察大队报送《建设执法工作联系单》告知查处情况后再恢复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行政管理与执法监察联动互助,使建设行政审批、管理、处罚形成一个封闭链。
   
为保证建设行政联动执法的执法效率、质量和效果,成都市建委不断在联动执法工作规程上进行完善、规范,部门之间定期进行工作业务沟通。如要求联动执法人员现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暂扣、暂停施工、现场勘验、调查通知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出具或制作相应执法文书,执法文书填写应真实、客观、规范。为进一步规范建设行政执法行为,市建委分别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行政处罚工作规程,对执法程序、工作流程、文书使用与填制、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和当事人拒不履行其义务建委应采取的措施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
   
三、联动执法 成绩斐然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中心城区范围内,每年约有在建工程1500余个,点多、线长,每件违法行为均要赴现场取证、勘验、处置,有的违法行为特别如违反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证据收集的时效性极强,加大了执法强度和难度。2006年仅建设监察大队就受理投诉1200余件,实施行政处罚516件。虽然监察大队现在在编执法人员和设备满负荷运转,但仅靠监察大队现有的执法人员(大队配备行政执法人员编制25名)对所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是做不到的。实行行政管理与执法监察联动互助,将建委业务处和各职能站(办)的日常监督管理与建设行政执法监察整合,建立行政审批、管理、处罚环环相扣的联动执法模式,整合监督管理与监察执法职能,使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了不越位、不缺位 达到了建设行政执法的全覆盖,使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专业、技术的强项和人力资源优势,采取专项检查和综合性日常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了建筑市场秩序的规范、促进了工程质量和安全、推动了建筑业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共同的努力。以下为历年实施行政处罚案件数量与联动执法案件情况统计,说明了建设行政执法联动的实际效果。

     实施行政处罚案件(件)    案件数量类型分类(件)
    
合计    其中: 联动执法案件    其中: 行政诉讼案件    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案件    违反施工现场管理案件
2003
    548    283    0    30    518
2004
    438    402    0    60    378
2005
    332    242    0    106    226
2006
    516    498    0    71    445
合计    1834    1425    0    267    1567
   
联动执法极大推动了建筑市场秩序的规范,促进了建设监督管理措施的提升。为巩固和发扬以扬尘整治为重点的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的整治成果,市建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施工现场目标管理的 “三大体系,推行六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了日常巡查、不定期抽查和处罚后的复查制度,强化建筑行业全员教育制度,定期组织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法规培训。推行两场联动,实施企业准入清出的行业监督管理手段。实施警示告知制,对建筑市场主体违规前20名企业实施警示告知,发出《警示告知书》,组织专题培训。近年来有意规避行政管理,逃避行政处罚的单位呈上升趋势,市建委已在建设程序报建6个环节上采取相应督促履行措施加以约束,维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威。目前建设行联动执法已向管理与监察市场与现场互为联动的深度拓展,市场管理与执法监察在日常监督工作中横向的联系更加紧密,执法监察不仅是市场管理事后控制中的重要手段,已逐步通过一系列相关案件的查处反映出的问题的总结,开始在市场管理事前、事中环节发挥积极作用。
   
联动执法把执法队伍从单一的行政处罚的后台推向依法行政的前台。2005年起建设监察大队先后向市建委报送了若干行政执法专题报告,及时反馈行政执法工作各阶段出现地问题,提出执法建议,编制年度全市建设行政处罚情况分析及对策建议报告,有相当部分的建议已被建委采纳。这既促进了建设市场的监管,又进一步推动了执法环境的大融合,加强了执法专业队伍与建委业务处和各职能站(办)良好关系的建立。建委一些规范性文件的草拟,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论证也积极听取执法队伍的意见,参与依法行政决策中,委领导也多次肯定了这支专业执法队伍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中是一支不缺少的中坚力量。
   
建设行政联动执法进一步推动了行政执法队伍素质的提高。建设监察大队逐步健全和完善了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和案卷办理质量,强化队伍建设和廉政教育。自成立以来,每年都实现投诉受理处理率100%、交办案查处率100%、行政处罚案件办结率95%、结案归档率100%4年多累计实施行政处罚1834件案件,处罚金额2000余万元 。到目前为止按大队提出的行政处罚建议做出的行政处罚案件尚未出现一起行政投诉,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国家赔偿,也未发现一起执法人员现象,未收到相关的投诉,也无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监察大队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和执法成果得到了建委各部门的认可,也受到了行政处罚相对人的支持和表扬。建设监察大队初步探索出了联动执法的新路子。
   
四、存在的问题
   
(一)民事案件、经济案件执行难,行政执法案件也同样存在执行难,该现象对建设行政的权威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目前亟待寻求解决办法。
   
(二)从历年处罚案件分析中发现同一项目、同一施工单位屡次违规和不同项目、同一施工单位屡次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现象增多。如何采取更有力的措施遏制了这种上升趋势是当前应探讨的课题。  
    
欢迎全国同行来信来函给予赐教,相互探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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