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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堵结合 综合治理
来源: 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08-6-16 11:37
 
 
 

为解决辖区内流动摊贩屡禁不止的顽症,维护整齐有序的市容市貌,营造良好的辖区环境,开发区分局因时制宜,打破以往“禁、赶、堵、罚”的做法,在会同交警、工商、街道、物业等相关部门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论证后,决定在辖区内定点设立便民临时摊点区,解决部分流动摊贩的出路,使流动摊贩纳入有序管理范围。具体做法如下:

一、精心选址。按照“不影响周围企业的正常生产、不影响行人和车辆的通行、方便市民生活需求”的原则,认真挑选便民临时摊点的设置位置。目前确定的临时摊点区1个,位于绿谷大道与惠民街交叉口向西100米空地处。

二、大力宣传。分局通过广播、传单等多种宣传方式将便民临时摊点区的设置位置告知市民和流动摊贩,并对流动摊贩分发告示,要求他们到便民临时摊点区设摊经营。在日常巡查中,也积极将流动摊贩迁送到便民临时摊点区设摊。

三、规范管理。分局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将每日2230至次日750定为允许设摊时间,规定每户摊贩摆放桌椅的数量,并要求每户摊贩必须配备垃圾篓,严禁乱扔果皮。为加强后续管理,分局还对流动摊贩采取了登记建档,对每一户摊贩进行拍照登记,建立摊贩个人档案,如有违章行为,将一并登记入册。

四、加强监管。分局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的同时,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行动,对不定点设摊且劝说不听的摊贩按照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取缔;对便民临时摊点区内摊点的经营秩序、卫生保洁情况等进行检查,发现违章现象立即纠正、查处。

(开发区分局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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